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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動静網12月2日报导 据台灣“中心社”台北11月30日报导,台灣陸委會集會血管清道夫,經由過程两岸条例批改案,明白规范大陸企業绕道第三地及借由人頭在台从奇迹務勾當的辦理機制及相干惩罚,最高可罚2500万元(1元新台币约合0.23元人民币——本網注)。
台陸委會声称,比年時有大陸营利奇迹“透過台灣在地合力者”或“借由第三地投資之企業”,和“假借别人名义”等违法方法,未經允许在台灣从奇迹務勾當,借此挖角台灣高科技財產人材。此次两岸条例批改草案,明文规范大陸营利奇迹绕道第三地的违法举動,并增强惩罚力度,从有期徒刑1年提高至3年。
另据台灣中時消息網12月1日报导,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前任社科院院长、澳門理工學院光荣傳授邵宗海暗示,對付台灣高科技財產人材,别说補牆膏,大陸,很多島外营利奇迹某人士也都千方百计挖角。如今两岸瓜葛邪恶,台政府對大陸“伤风&rdju888,quo;,但也不需是以出格针對或将责任推到大陸。既然要庇护台灣財產,那末“防卫機制”就應當等量齐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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